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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5月8日 来源:中国科协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21年

“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厅(委、局)、中科院分院、国防科工办,中国科协所属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军工集团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为进一步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现决定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汇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

 

三、活动安排
        1.广泛动员。4月下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积极开展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
        2.组织推荐。4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开展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联合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委、局)、科工办和服务本省(区、市)的中科院有关分院推荐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不超过10名;各全国学会推荐本学科“最美科技工作者”不超过2名;各军工企业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推荐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不超过2名。优秀科技人员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各主办单位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6月20日前,各地方(需征求相关联合主办单位意见)、各学会请通过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wyc.cast.org.cn)报送电子材料。国防科工局新闻办统一收集各有关单位推荐材料后报送电子材料。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请与联系人确认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按说明注册登陆后进行网络填报。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请发“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办公室邮箱(xuanchuanchu@cast.org.cn),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各主办方可根据情况在截止时间前,补充推荐2-3名候选人。
        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于6月20日前报送“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包括《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2份,《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人照片和视频请以光盘或U盘方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3.多轮遴选。7月中宣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综合各地方各单位推荐情况,在新华网组织开展网络点赞活动。8月对候选人进行2轮专家遴选,确定10位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随后,组织媒体深入地方采风进一步挖掘先进事迹。
        4.集中发布。9月举办发布仪式,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以及相关地方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厅(委、局)、中科院分院、科工办、企业、研究所负责同志和“最美科技工作者”及其亲属参加。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
        5.宣传展示。5月下旬全国科技工作者日起,由各地党委宣传部牵头,在本地主流媒体陆续宣传发布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报道。各学会、各单位联合媒体组织开展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集中宣传。9月,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发布仪式举办后,学习宣传活动在各媒体平台全面铺开。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将“最美科技工作者”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展示。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6.深入学习。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进军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四、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人选范围包括: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学习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各地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活动办公室。
        3.坚持工作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
        4.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联系人: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李杨锦钰010-62165293,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尚少鹏  010-68578085。


附件:

1.“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3.“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科 技 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  荐  表

 

候选人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所在单位:填写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2.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厅(委、局)、中科院分院、国防科工办,中国科协所属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军工集团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作为推荐单位,由哪个单位推荐的,填写单位名称。
3.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21年01月01日。
4.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
5. 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具体的职务,如“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等,请勿填写“正高”、“副高”等。
6.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属于内设机构职务的应填写具体部门,如“XX大学XX学院院长”。
7.学习工作经历从中专或大学毕业后填起,含科普工作经历。
8.主要事迹1500字左右,感人故事1000字以内,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感人事迹、精神风貌和社会影响情况。
9.所在单位意见: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0.推荐单位意见: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